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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榜公示】山东这5批次不合格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2025-03-05 14:15:36  点击量:

  本网讯 2月28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第5期(总第496期)通告,检出17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有5批次不合格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

 

  这5批次不合格食品分别为滕州市北辛兆星早点铺加工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山东惠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豆腐皮,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菏泽华霖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济宁市绿柳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大头(酱腌菜)(生产日期/批号:2024/8/10,规格型号:计量称重),安赛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惠民县孙武街道商达副食店销售的标称为诸城康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嫩汁鸡胸肉(黑胡椒味)(生产日期/批号:2024/9/13,规格型号:计量销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鄄城县三富购物广场(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良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山梨酸及其钾盐抗菌性强,防腐效果好,是目前应用非常广泛的食品防腐剂。长期食用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酱卤肉制品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的最大使用量为0.075g/kg。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防腐剂和抗氧化剂,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二氧化硫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其他香辛料调味品中不得使用二氧化硫。

 

  安赛蜜又称乙酰磺胺酸钾,作为甜味剂广泛应用于食品中,不在人体内代谢和提供能量。长期食用安赛蜜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腌渍的蔬菜中安赛蜜的最大使用量为0.3g/kg。

 

  柠檬黄又名食用黄色4号,水溶性偶氮类化合物,是常见的人工合成着色剂,在食品生产中应用广泛。长期食用柠檬黄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豆腐皮中不得使用柠檬黄。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等,在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含铝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过量摄入铝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产生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最大残留限量值(干样品,以Al计)为100mg/kg。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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