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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榜公示】广东通报21批次不合格食品,有去骨凤爪、日式话梅、腊肠等
2024-11-20 18:57:58 点击量:
本网讯 11月19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年第43期通告,通报21批次不合格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 6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6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仁化县众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重庆辣媳妇德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去骨凤爪 柠檬酸辣味(辐照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中山市东凤镇特亿佳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普宁市里湖恒丰食品厂生产的香芒果,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河源市源城区泰和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揭西县泓盛食品厂生产的酸甜芒果,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惠州市惠城区林凤娇小吃店使用的餐碟,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木示美食店使用的调料碗,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中山市港口镇君杰猪脚饭食店使用的汤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灭菌不彻底,或存放过程中污染等。 4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珠海市香洲区林春红蔬菜批发行销售的水白菜,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珠海市鹏泰悦购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草鱼,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云浮市同福超级商场有限公司浩林店销售的白贝和沙甲,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氟虫腈是一种苯基吡唑类杀虫剂,对害虫以胃毒作用为主,兼有触杀和一定的内吸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氟虫腈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普通白菜中氟虫腈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 孔雀石绿是一种工业染料,因具有杀菌和抗寄生虫的作用,曾用于水产养殖。孔雀石绿及隐色孔雀石绿均对人体肝脏具有潜在致癌性。长期食用检出孔雀石绿的食品,将会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孔雀石绿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检出孔雀石绿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 3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茂名市明湖百货有限公司明湖商场销售的标称广州市采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话梅皇,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广州市番禺区大龙新顶鸿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揭西县旅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日式话梅,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汕头鹏泰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本地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铅是一种慢性和积累性毒物,进入人体后,少部分会随着身体代谢排出体外,大部分会在体内沉积,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生姜中铅的最大限量值为0.2mg/kg。姜中铅(以Pb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其生长过程中富集了环境中的铅。 4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分别为东莞市大岭山源顺腊味商行销售的标称中山市祥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广誉皇腊肠(精品肠),酸性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东莞市大岭山钊坤腊味批发部销售的标称中山市黄圃镇金盛肉类制品厂生产的风味腊肠(白绳风味肠),酸性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中山市信翔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州泰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芒果干,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端州区惠昌隆生鲜超市销售的腐竹,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酸性红是一种红褐色至暗红色褐色的粉末或颗粒,是一种合成着色剂。酸性红作为合成色素具有一定的毒性,对人体具有潜在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腌腊肉制品中不得使用酸性红。腌腊肉制品中酸性红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提高市场价值而超范围使用,也可能是生产企业未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钾明矾、铵明矾)可用作膨松剂、稳定剂。按标准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过量摄入铝可能会影响儿童智力发育等。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豆制品中铝的残留量为≤100mg/kg(干样品,以Al计)。造成豆制品中铝的残留量超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个别生产经营企业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柠檬黄是一种合成着色剂,常用于饮料类配制酒、糖果、风味发酵乳、腌渍蔬菜、果冻、膨化食品等制品。柠檬黄基本无毒,不在体内贮积,绝大部分以原形排出体外;但如果食用较多的柠檬黄,也存在健康风险。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水果干制品中不得使用柠檬黄。造成柠檬黄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生产经营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范围使用柠檬黄。 4批次食品检出其他指标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其他指标问题,分别为标称江门市江海区合和祥腊味厂生产的广式腊肉(五花腊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广东英豪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肉粒(香辣味),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和产品执行标准要求;端州区健康蜂产品店销售的标称广东詹氏蜂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五倍子蜂王浆,10-羟基-2-癸烯酸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马鹏牛肉面馆使用的圆餐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主要成分是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稳定性好、成本低等优点被广泛使用。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是消毒餐(饮)具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如果餐具清洗消毒过程中控制不当,会造成洗涤剂在餐具上的残留过量,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原因可能是由于餐(饮)具消毒单位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或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最终残留在餐(饮)具中。 10-羟基-2-癸烯酸(10-HDA)又称王浆酸,是蜂王浆中主要的生理活性成分,是蜂王浆中特有成分,是检测蜂王浆质量指标的重要依据。根据《蜂王浆》(GB 9697-2008)中规定,蜂王浆中10-HDA在优等品中应≥1.8%,在合格品中应≥1.4%。蜂王浆产品中10-羟基-2-癸烯酸含量未达标可能是由于生产经营企业对原料质量把控和投料控制不严、生产工艺设计不合理、贮存条件不达标等导致的。 N-二甲基亚硝胺是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一种,是国际公认的毒性较大的污染物,具有肝毒性和致癌性。目前由N-二甲基亚硝胺引起的急性中毒较少,但如果一次或多次摄入含大量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食物,也可能引起急性中毒。《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熟肉干制品中N-二甲基亚硝胺的最大限量值为3.0μg/kg;《牛肉粒》(Q/YHSP 0001S-2023)中规定,熟肉干制品中N-二甲基亚硝胺的最大限量值为2.0μg/kg,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批次产品中N-二甲基亚硝胺的检出值既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示标准要求,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熟肉干制品中N-二甲基亚硝胺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原料腐败所致或加工过程中污染所致。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