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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榜有你】广东通报13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使用等问题

2024-11-05 18:45:26  点击量:

   本网讯 11月4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年第41期通告,通报13批次不合格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

 

  1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1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为东莞市塘厦山峰副食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利明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火焰山肉松面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3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惠州市乐万佳优鲜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竹丝鸡和三黄鸡,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湛江市坡头区坡头新汇家超市销售的青豆角(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氯霉素是一种高效广谱的抗生素,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均有较好的抑制作用。人体过量摄入氯霉素可能引起人肝脏和骨髓造血机能的损害,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和血小板减少、肝损伤等健康危害。《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整顿办函〔2011〕1号)中规定,氯霉素在肉制品中不得检出。肉制品中检出氯霉素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采购了含有氯霉素的原料肉;也可能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和出厂检验不严格。

 

  倍硫磷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农药,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倍硫磷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倍硫磷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豇豆中倍硫磷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3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河源市源城区站前路客家汇特产店销售的标称普宁市姗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半边梅,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鹤山市共和镇乐泰洲购物广场销售的老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惠州市亦翠莱食品配送有限公司销售的小米辣,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肾脏和肝脏造成损害,还会影响免疫系统,甚至可能对儿童高级神经活动有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小米辣蔬菜中镉(以Cd计)的限量值为0.0.05mg/kg。镉(以Cd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其生长过程中富集环境中的镉元素。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分别为汕头金平区鹏泰百货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好味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精选陈皮梅(李子制品),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中山市东凤镇特亿佳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普宁市逸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车厘子味李果,二氧化硫残留量、亮蓝、苋菜红和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阳江市江城区新通盛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阳江大发益智珍果有限公司生产的甜酸益智果(蜜饯),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苋菜红又名蓝光酸性红,偶氮类化合物,是常见的食品合成着色剂。长期低剂量摄入,也存在致畸、致癌的可能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苋菜红在蜜饯凉果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05g/kg。蜜饯凉果中苋菜红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生产企业为改善食品的感官性,提高市场价值滥用色素;也可能是为了掩盖食品的腐败变质滥用色素;还可能是企业掺假造假滥用色素。

 

  亮蓝又名食用蓝色2号,水溶性非偶氮类化合物,是常见的人工合成着色剂,在食品生产中应用广泛。如果长期摄入亮蓝超标的食品,存在致畸、致癌的可能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凉果类中亮蓝的最大使用量为0.025g/kg。凉果类中亮蓝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中计量不准导致终产品亮蓝超标,也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提高市场价值而过量使用,还可能是企业掺假造假滥用色素。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造成健康危害,但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蜜饯凉果中二氧化硫的最大残留量为0.35g/kg。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使用劣质原料以降低成本后为提高产品色泽而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还可能是由于使用硫磺熏蒸漂白这种传统工艺或直接使用亚硫酸盐浸泡所致。

 

  着色剂又称食用色素,用于赋予和改善食品的色泽。如果长期过量摄入,会加重肝脏和胃肠道的负担,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相同色泽着色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得超过1。蜜饯凉果中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了解而超限量添加多种相同色泽着色剂,也可能是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未严格控制各相同色泽着色剂的用量。

 

  3批次食品检出其他指标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其他指标问题,分别为潮州市潮安区古巷镇佳乐福日用百货商场古三店销售的标称沙洋顶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油豆瓣,氨基酸态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蓬江区荣泰商店销售的标称汕头市三发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芯动注心蛋黄派-草莓味和蛋黄派(蛋黄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氨基酸态氮是指以氨基酸形式存在的氮元素的含量,是判定发酵产品发酵程度的特性指标。该指标越高,说明食品中的氨基酸含量越高,鲜味越好。氨基酸态氮不合格,主要影响的是酱类产品的风味。氨基酸态氮含量不达标,可能是产品生产工艺不符合标准要求,未达到要求发酵的时间,或者是产品配方存在缺陷有关。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的被氧化程度,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还可能与产品储存条件控制不当有关。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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