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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榜有你】江苏检出17批次不合格食品,有黄酒、桶装饮用水、酱油等
2024-10-14 18:40:28 点击量:
本网讯 10月12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年第25期通告,检出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糕点、酒类、食用农产品和饮料等6大类食品17批次样品不合格。 2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分别为南通市崇川区盛田水果经营部销售的杨梅,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苏州永相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兴化市佳美调味品厂生产的食用玉米淀粉(分装)(生产日期/批号:2024-04-07,规格型号:150克/袋),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糖精钠是普遍使用的人工合成甜味剂,在人体内不被吸收,不产生热量,大部分经肾排出而不损害肾功能。但如果长期摄入糖精钠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新鲜水果中不得使用糖精钠。杨梅中检出糖精钠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或经营主体为增加产品甜度而超范围使用甜味剂。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造成健康危害,但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了提高产品色泽而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还可能是由于使用硫磺熏蒸漂白这种传统工艺或直接使用亚硫酸盐浸泡所造成。 4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盐城市射阳县合德镇家得利超市销售的标称阜宁县益林镇鑫旺食品厂生产的大糕(熟粉类糕点)(生产日期/批号:2024-04-22,规格型号:散装称重),酸价(以脂肪计)(KOH)和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苏州工业园区宜亿家生活购物超市销售的标称如皋市华康酒厂生产的苏通黄酒(生产日期/批号:2024-01-24,规格型号:380ml/袋,10.0%vol),氨基酸态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盐城市阜宁县新沟镇千慧超市销售的标称盐城市瑞喜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头道白汤酱油(生产日期/批号:2023-07-09,规格型号:800ml/瓶),全氮(以氮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镇江市句容市金满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吉林省盛泰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青梅龙井果茶酒(配制酒)(生产日期/批号:2024-01-08,规格型号:500mL/瓶,6%vol),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 酸价,又称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酸价(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也可能是生产工艺不达标,还可能与产品储藏条件不当有关。 全氮是酱油的品质指标之一,反映了酱油中蛋白质、氨基酸、肽等含量的高低。全氮不合格主要影响产品的风味。酱油中全氮(以氮计)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采购环节质量把关不严;也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如酿造周期未达要求;还可能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降低成本而涉嫌掺假。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主要影响产品品质。酒精度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准确控制酒精度;也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器具未检定或检验过程不规范,造成检验结果有偏差;还可能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 8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8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南京市江宁区众民水产销售中心销售的昂刺鱼,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宿迁市泗阳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冰鲜黄鱼,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镇江市句容市华阳街道庆生水果批发部销售的香梨,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通市如皋市星联万家超市联佳加盟店销售的荔枝(白糖罂),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京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第二十六分公司销售的小台农芒果,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宿迁市上海路农贸市场戴家玉销售的牛蛙,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淮安市利群商业集团华东商贸有限公司淮海北路店销售的山药,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常州市溧阳市上兴勇秀水产零售摊销售的鳊鱼,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呋喃唑酮是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曾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呋喃唑酮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长期大量食用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引起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头晕等症状。 恩诺沙星属于喹诺酮类合成抗菌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的皮+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长期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刺激或不适等症状。 吡唑醚菌酯为杀菌剂,属于甲氧基氨基甲酸酯类,通过抑制菌株的呼吸作用,进而达到杀菌的效果,可防治香蕉等黑星病、叶斑病等。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吡唑醚菌酯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唑醚菌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唑醚菌酯在芒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芒果中吡唑醚菌酯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是一种广谱杀菌剂,对多种作物由子囊菌和半知菌引起的病害具有明显的防效,也可以与大多数杀菌剂、杀菌剂、杀虫剂、除草剂混用,均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对大田作物、水果蔬菜、草皮及观赏植物上的多种病害具有治疗和铲除作用。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山药中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3mg/kg。吞食有害,对水生生物有极高毒性,可能对水体环境产生长期不良影响。 2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徐州市铜山区百尔福百货商行销售的标称徐州市米思奇食品厂委托臻欢禧食品(徐州)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芝麻桂花酥糖(熟粉类糕点)(生产日期/批号:2024-02-06,规格型号:500克/袋),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淮安市涟水县俞五超市销售的标称涟水涟洲纯净水厂生产的桶装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24-05-02,规格型号:16升-18.9升/桶),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铜绿假单胞菌对于免疫力较弱的人群健康风险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中铜绿假单胞菌均不得检出。包装饮用水中检出铜绿假单胞菌的原因,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也可能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还可能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为无锡市宜兴市和桥镇淑美蔬菜店销售的百合,本批次抽检结果显示,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