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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榜有你】河南这12批次不合格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2024-09-26 17:26:58 点击量:
本网讯 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年第28期通告,检出24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有12批次不合格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安阳市文峰区我爱鱼餐饮店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小碗),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淇县刁四小吃店使用的小碗,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安阳市文峰区玛黎娜餐饮店使用的自消毒餐饮具(小盘),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正阳县胜利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河南鑫奥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竹叶风味水饮料,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灭菌不彻底,或存放过程中污染等。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8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8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分别为洛阳市涧西区华夫水果商行销售的小台芒,其中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周口市东新区亿客隆生活超市销售的青提(葡萄),其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郑州市全日鲜生活便利店有限公司繁荣二店销售的香梨,其中乙螨唑、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荥阳市塔山路聚梧桐便利店销售的香蕉,其中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周口市示范区宜家鲜社区便民服务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橙子、砀山梨,其中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河南大张实业有限公司洛阳道北店销售的台农芒果,其中吡唑醚菌酯、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开封黄河大街分公司销售的黄辣丁(淡水鱼),其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吡唑醚菌酯是具有保护、治疗和传导作用的杀菌剂。会引起像推迟衰老、叶片变绿、对生物和非生物胁迫耐受性更好等生理效应,能更有效地利用水和氮、用于防治主要的植物病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唑醚菌酯在芒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属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在葡萄、梨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 乙螨唑,非内吸性杀螨剂,对卵、幼虫和若虫有效,对成虫无效。可用于防治柑橘、梨果、蔬菜和草莓上的植食性螨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乙螨唑在梨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7mg/kg。 噻虫胺,具有根内吸活性和层间传导性。可通过土壤处理、叶面喷施和种子处理来防治水稻、玉米、果树和蔬菜、柑橘的刺吸式和咀嚼式害虫。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噻虫嗪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的杀虫剂,能被迅速吸收到植物体内,并在木质部向顶传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嗪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 苯醚甲环唑是三唑类杀菌剂,广泛应用于果树、蔬菜等作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苯醚甲环唑在橙、芒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在梨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以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恩诺沙星超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养殖过程中为控制疾病超量使用或不遵循休药期规定。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