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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榜有你】内蒙古检出1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农药残留超标、微生物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等问题

2024-09-12 17:54:12  点击量:

   本网讯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年第13期通告,检出11批次不合格食品。主要是农药残留超标、微生物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质量指标问题、污染物超标等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分别为锡林浩特市金河湾小区德克隆便利店销售的姜,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乌海市万佳宜购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鲜姜,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河畔华庭超市销售的韭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姜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噻虫嗪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对蚜虫、蛴螬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嗪在根茎类蔬菜(芜菁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姜中噻虫嗪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是一种广谱、高效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无内吸作用,被广泛应用于农林业和卫生害虫的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韭菜中氯氟氰菊酯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1mg/kg。其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菜农违规使用农药。

  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超标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超标问题,分别为赤峰市红山区闷倒牛土特产批发部销售的、内蒙古远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蒙古奶茶(甜味)(固体饮料),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巴彦淖尔市内蒙古秋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薄盐葵花籽,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巴彦淖尔市临河华联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内蒙古普信康调味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普信康零添加老酱油,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霉菌是常见的真菌,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食品受霉菌污染后会腐败变质,失去其食用价值。霉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环境或生产设备卫生状况不佳;还可能与产品储运条件控制不当有关。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1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标问题

  1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标问题,为乌兰察布市内蒙古都乐玛食品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的、集宁老刘炒货厂生产的香香瓜子(绿茶),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山梨酸及其钾盐是食品添加剂中防腐剂的一种。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从而超限量使用相关食品添加剂。

  3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锡林浩特市蒙辉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正蓝旗蒙元都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蓝旗奶茶(固体饮料),蛋白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锡林浩特市老马户生鲜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宏福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优乳奶酥,蛋白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包头市青山区张胖子调料店销售的、呼和浩特市新荣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绵白糖,还原糖分、总糖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蛋白质是由氨基酸以肽键连接在一起,并形成一定空间结构的高分子有机化合物。蛋白质是构成机体组织、器官的重要成分,是构成机体多种重要生理活性物质的成分,还能供给能量。长期摄入蛋白质不足,会引起机体代谢率下降,对疾病抵抗力减退,可能引发器官损害。蛋白质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辅料质量控制不严,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

  还原糖分是指具有还原性的糖类,包括葡萄糖、果糖、半乳糖、乳糖和麦芽糖等。还原糖分是食糖的品质指标之一,还原糖分不达标会影响产品质量。还原糖分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原料纯度不高;也可能是生产工艺控制不当,导致产生过多的还原糖分;还可能与运输、储存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总糖分是由蔗糖分和还原糖分之和决定的,反映的是食品中溶性单糖和低聚糖的总量,是食糖的重要质量指标。总糖分含量不合格可能是因为制糖企业和流通市场储存方式不当,生产工艺控制不好而受霉菌污染而发酵。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污染物超标问题,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潮客超市销售的、内蒙古兴和县贺氏粮油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生态胡麻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兴安盟、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巴彦淖尔市、乌海市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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