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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榜有你】河南这4批次不合格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2024-08-08 18:20:12  点击量:

  本网讯 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年第23期通告,检出21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有4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抽检信息显示,这4批次不合格食品分别为西亚超市连锁管理有限公司潢川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松鼠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炭烧腰果,其中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商丘市梁园区尚刘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安徽汇达饮品有限公司委托阜阳市鸿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盐汽水饮料(柠檬味),其中二氧化碳气容量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郏县王静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南阳市珊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蜘蛛侠(膨化面制食品)、香辣片(膨化面制食品),其中水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酸价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等,特别是存储温度较高时易导致脂肪氧化酸败致使酸价超标。

 

  二氧化碳气容量是评价碳酸饮料质量的重要理化指标,其高低影响产品风味,充足的二氧化碳气容量能使碳酸饮料具有爽口感。碳酸饮料中的二氧化碳需要达到一定的含量,才能使碳酸饮料保持一定的酸度,还具有一定的杀菌和抑菌功能。二氧化碳气容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自身的工艺技术条件不够,也可能是包装的气密性问题。

 

  水分属于理化指标,是食品的一个内在质量因素,各类食品的产品标准常对水分含量有明确的限值要求,水分高低反映产品的含水量。合理的水分控制,可避免产品的功效成分或营养物质分解、酶解变质、霉变等,有助于保持产品质量稳定。水分超标会缩短产品的保质期限,使产品易发生霉变,可能引起产品质量的下降。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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