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黑榜】江苏检出17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2023-07-25 18:56:33 点击量:
本网讯 7月25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15期通告,检出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糕点、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和饮料等6大类食品17批次样品不合格。
3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镇江市丹阳市开发区凯南蔬菜批发部销售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扬州市解放桥农贸市场(华良根)销售的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通市如皋市星联万家超市联佳加盟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属于喹诺酮类合成抗菌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的皮+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长期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刺激或不适等症状。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姜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好朋友烟酒店销售的标称连云港市大学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米面包,菌落总数和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泰州市非梵食光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苏州市苏太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醉食尚花生(五香味),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常州市溧阳市昆仑鑫盛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无锡市洪福楼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步步糕(糕点),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或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霉菌是评价食品卫生质量的指示性指标。食品中霉菌数是指食品检样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计数所得1g或1mL检样中所形成的霉菌菌落数。如果食品中的霉菌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可能产生霉菌毒素;长期食用霉菌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霉菌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还可能与产品储运条件不当有关。
2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淮安市淮安区润亿购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淮安市淮安区乐事无限饮料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电导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苏州市姑苏区金阊欧德福超市销售的标称江苏亿莱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土南瓜子(分装),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水的导电能力的强弱程度,称为电导率,是衡量水质的一个很重要的指标。引起纯净水电导率高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中的反渗透膜组件老化导致脱盐率下降;或是原水预处理不达标,造成反渗透设备进水水质不好。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的被氧化程度,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也可能与产品储存条件控制不当有关。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江苏北华联超市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大厂新华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南京苏欣酱菜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洋白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盐城市滨海县东坎街道老潘早点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泰州市江苏世纪华联超市靖江刘金珠加盟店销售的凉拌海蜇(自制),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一种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长期食用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肝脏积累性中毒,危害肝脏健康。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
防腐剂是常见的食品添加剂,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用于延缓或抑制由微生物引起的食品腐败变质。长期食用防腐剂超标的食品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未严格控制各防腐剂的用量。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造成健康危害,但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使用劣质原料以降低成本后为提高产品色泽而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还可能是由于使用硫磺熏蒸漂白这种传统工艺或直接使用亚硫酸盐浸泡所造成。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等,在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含铝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铝超标的食品会导致运动和学习记忆能力下降,影响儿童智力发育。海蜇加工过程需要使用大量的盐和明矾(硫酸铝钾)盐渍新鲜海蜇,使其大量脱水而成,同时起到防止海蜇腐烂的作用。海蜇产品中铝的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油炸面制品和粉丝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商家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5批次餐饮具检出微生物污染、其他污染问题,分别为无锡市锡山区陈大哥餐厅使用的复用餐饮具(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宿迁市宿豫区雅润餐饮店使用的消毒杯,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通市启东市启东经济开发区集贤路122号陈孝彬使用的筷子(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盐城市亭湖区翠韵餐厅使用的碗(自行消毒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苏州七欣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睢宁分公司使用的小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即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在消毒企业中广泛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采用化学消毒法的餐(饮)具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应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可能是部分单位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或餐具漂洗池内清洗用水重复使用或餐具数量多,造成交叉污染,进而残存在餐(饮)具中。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中检出大肠菌群,存在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餐(饮)具中大肠菌群应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产品消毒方式不符合要求,清洗消毒不彻底未达到消毒灭菌效果,也有可能是产品经消毒后存放条件不当或操作不规范而被二次污染造成的。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为南京市栖霞区小李冷冻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冻带鱼,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