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黑榜】江苏这16批次不合格食品要当心,涉及糕点、食用农产品、饮料等
2023-07-11 18:47:54 点击量:
本网讯 7月7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13期通告,检出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糕点、食用农产品和饮料等5大类食品16批次样品不合格。
4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农药残留问题,分别为泰州市利群商业集团华东商贸有限公司凤凰广场店销售的铁杆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无锡市惠山区钱桥国豪生鲜超市销售的上海青,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京市苏果超市有限公司紫晶城连锁店(饿了么)销售的优选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宿迁市泗洪梦果鲜水果店销售的丑橘,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噻虫嗪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噻虫嗪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啶虫脒是一种内吸性杀虫剂,具有层间传导活性和触杀、胃毒作用。用于防治半翅目(特别是蚜虫)、缨翅目和鳞翅目害虫,叶面或土壤处理,适用作物广泛,特别适用于蔬菜、果树和茶树。《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上海青啶虫脒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mg/kg。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姜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4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涉及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饮料,分别为标称江苏摩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阿拉棒(糕点),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镇江市句容市华阳镇好多多闻茗舌界食品店华阳名街店销售的标称江苏亿莱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琥珀桃仁(分装),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江苏桃花岛天然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矿泉水,界限指标-锶和界限指标-偏硅酸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界限指标-锂、界限指标-锌、界限指标-硒和界限指标-溶解性总固体项目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扬州市宝应县山阳镇国举商店销售的标称淮安市淮安区乐事无限饮料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电导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酸价,又称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酸价(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也可能是生产工艺不达标,还可能与产品储藏条件不当有关。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的被氧化程度,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也可能与产品储存条件控制不当有关。
水的导电能力的强弱程度,称为电导率,是衡量水质的一个很重要的指标。引起纯净水电导率高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中的反渗透膜组件老化导致脱盐率下降;或是原水预处理不达标,造成反渗透设备进水水质不好。
界限指标是区别饮用天然矿泉水与其他饮用水的主要品质指标,界限指标应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符合规定。界限指标不达标,存在以次充好侵害消费者利益的可能。饮用天然矿泉水中界限指标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水源水受环境、季节等因素影响导致界限指标含量波动,还可能是部分生产厂家为追求利益使用非矿泉水冒充矿泉水。
2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涉及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分别为宿迁家得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三文鱼刺身,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盐城市响水县六套好又多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苏州傻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好逗(兰花豆-葱香鸡肉味),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中检出大肠菌群,存在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风险。如果食品中的大肠菌群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中大肠菌群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受人员、工器具等的污染,还可能是灭菌工艺灭菌不彻底导致的。
2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徐州家得润超市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苏鸿宇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式面包(奶香味),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通市通州区先锋万东火锅店销售的凉拌海蜇丝(自制),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防腐剂是常见的食品添加剂,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用于延缓或抑制由微生物引起的食品腐败变质。长期食用防腐剂超标的食品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未严格控制各防腐剂的用量。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等,在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含铝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铝超标的食品会导致运动和学习记忆能力下降,影响儿童智力发育。海蜇加工过程需要使用大量的盐和明矾(硫酸铝钾)盐渍新鲜海蜇,使其大量脱水而成,同时起到防止海蜇腐烂的作用。海蜇产品中铝的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
4批次餐饮具检出微生物污染、其他污染问题,分别为南京市溧水王大薇麻辣烫店使用的小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宝食林酒店使用的小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通市启东市沈奇缘小吃店使用的筷子(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淮安市洪泽区高良涧璟琦餐饮店使用的标称洪泽县高良涧乐康餐具消毒配送中心生产的消毒餐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灭菌不彻底,或存放过程中污染等。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主要活性成分是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的化学物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得检出。消毒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原因,可能是用于清洗餐具的洗涤剂不符合标准;也可能是洗涤剂或消毒剂未彻底冲洗干净等。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