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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榜告示】安徽这13批次不合格食品要当心,有黑猪腿肉、精品香蕉、白酒等

2023-06-25 18:44:16  点击量:

   本网讯 6月21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23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13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质量指标等问题。
 
  8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8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安庆市宿松县黎明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宿松县春润食品有限公司动物产品加工厂生产的黑猪腿肉,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蚌埠市怀远县包集乐润亿家超市销售的精品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六安市裕安区润万家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六安马永美农副产品生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凤土鸡蛋,地美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芜湖市弋江区吉亿家超市销售的线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黄山永波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黄山丰盈万家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螺丝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阜阳市颍泉区城外城生活购物广场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阜阳市颍东区新华新鲜水果商店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氯霉素是一种广谱抑菌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中将氯霉素列入禁止使用且不得在动物源性食品中检出的药物。造成该项目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为了防止病虫害的发生,在消毒过程中使用氯霉素。长期大量食用含有氯霉素残留的食物可能会引起肠道菌群失调导致消化机能紊乱。
 
  地美硝唑是一种广谱抗菌药和抗原虫药。主要用于禽弧菌性肝炎、毛滴虫病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规定,地美硝唑为允许作动物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药物(在所有食品动物的可食组织中均不得检出)。鸡蛋中检出地美硝唑可能为养殖者未严格遵守用药休药期等相关规定而导致。
 
  吡虫啉属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香蕉中吡虫啉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甲拌磷是一种高毒广谱的内吸性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对刺吸式口器和咀嚼式口器害虫均具有很好的防治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甲拌磷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甲拌磷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mg/kg。芹菜中甲拌磷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而违规使用。
 
  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淘宝谷物粮园正品店(经营者为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清琪百货商行)在淘宝网销售的、标称亳州市骐锌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生姜粉,铅(以Pb计)、菌落总数、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滁州市定远县心之惠超市有限公司安盐曲阳国际广场店销售的、标称安徽亨牛食品有限公司(滁州)生产的蟹黄面仔(蟹黄味)(糕点),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六安市舒城合亿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东枣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枣枸杞银耳藕粉羹,菌落总数、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用以反映食品的卫生状况。超标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落数较高;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霉菌是真菌的一种,霉菌超标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消毒不彻底,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此外,还有2批次食品分别检出食品添加剂、质量指标问题,具体为安徽芙蓉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亳州)生产的金桔柠檬百香果茶,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六安市霍山炎定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衡水金兆坊酒业有限公司委托武城龙赢天下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清雅老白干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文章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文雯

图片来源:创客贴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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