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黑榜】广东这14批次不合格食品要当心,有牛肉干、话梅、红蟹等
2023-06-07 14:30:04 点击量:
本网讯 6月5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15期通告,通报了14批次不合格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及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等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佛山市顺德区来豪日用品店销售的标称广州市富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肉干(原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江门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阳春东湖店销售的标称揭西县大老粗农产品加工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蜜柚皮干,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7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阳春市世纪联华超市销售的标称中山市黄圃镇发兴腊味厂生产的麻辣腊肠(风味腊肠),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佛山市南海区刘红伟水产海鲜店销售的小泥鳅,孔雀石绿和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佛山市南海区奕华伟忠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大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佛山市南海区刘红伟水产海鲜店销售的大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佛山市南海区东广斤蔬菜档销售的豇豆,三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佛山市禅城区乐鹏百货店销售的豇豆,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佛山市顺德区欧修彬水产档销售的罗氏虾(淡水虾),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唑磷为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柑橘红蜘蛛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三唑磷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三唑磷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豇豆中三唑磷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乙酰甲胺磷是种缓效型杀虫剂,适用于适用于蔬菜、茶树、烟草、果树、棉花、水稻、小麦、油菜等作物,防治多种害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乙酰甲胺磷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呋喃唑酮是一种硝基呋喃类抗生素,可用于治疗细菌和原虫引起的痢疾、肠炎、胃溃疡等胃肠道疾患。呋喃唑酮为广谱抗菌药,对常见的革兰氏阴性菌和阳性菌有抑制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将呋喃唑酮列为禁止使用的药物,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FDA也于2002年禁止了硝基呋喃类(包括呋喃唑酮)在动物性食品中的使用。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规定呋喃唑酮为禁止使用的兽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孔雀石绿是一种工业染料,因具有杀菌和抗寄生虫作用,曾用于水产养殖。孔雀石绿在动物体内代谢为隐色孔雀石绿,长时间残留于生物体内。孔雀石绿及隐色孔雀石绿均对人体肝脏具有潜在致癌性。长期食用检出孔雀石绿的食品,将会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孔雀石绿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水产品中检出孔雀石绿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可用于牛、羊、猪、兔、禽等食用畜禽及其他动物,在牛、禽和其他动物的肌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长期食用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2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河源市丽日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汕头市动心食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正宗话梅,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东莞市石龙顺源水产品档销售的红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铅是一种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会严重危害人体健康。长期食用铅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血液系统、神经系统产生损害,尤其对儿童生长和智力发育的影响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铅(以Pb计)在水果制品中的限量值为1.0mg/kg。铅(以Pb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在生产时未对原料进行严格验收或为降低产品成本而采用劣质原料,由生产原料或辅料带入到产品中,也可能是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加工设备、容器、包装材料中的铅迁移带入。
镉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肾脏和肝脏造成损害,还会影响免疫系统,甚至可能对儿童高级神经活动有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蟹类中的限量值为0.5mg/kg。镉(以Cd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其养殖过程中富集环境中的镉元素导致。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分别为广州市欢乐特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展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鸳鸯半梅,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顺德区容桂萌萌达百货店销售的标称广东零食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加应子,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汕尾市明盛天和商贸有限公司陆丰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陆河县一夫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一夫田·绿茶梅,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造成健康危害,但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使用劣质原料以降低成本后为提高产品色泽而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还可能是由于使用硫磺熏蒸漂白这种传统工艺或直接使用亚硫酸盐浸泡所致。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