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黑榜】山东检出15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餐饮食品、糕点、饮料等7大类!
2023-05-26 17:06:19 点击量:
本网讯 5月24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检出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饮料7大类食品15批次样品不合格,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其他污染物等问题。
7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分别为薛城区茂群百货超市销售的豇豆,倍硫磷和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泗水县泗张镇利民蔬菜店销售的鲜鸡蛋,氟苯尼考和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商河县红英果蔬店销售的黄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历城区猪师弟生肉店销售的猪肝,氯丙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滕州市龙阳四通批发超市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垦利区垦利街道万众超市销售的菜豆,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蒙阴县任鲜生生活便利店销售的长豆角,倍硫磷、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倍硫磷是有机磷神经毒剂,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倍硫磷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倍硫磷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蚜虫、斑潜蝇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mg/kg。
噻虫嗪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嗪在荚可食类豆类蔬菜(菜豆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在瓜类蔬菜(节瓜、苦瓜、丝瓜、冬瓜、南瓜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
吡虫啉属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毒死蜱是一种硫代磷酸酯类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良好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毒死蜱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毒死蜱在豆类蔬菜(食荚豌豆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一种兽医专用酰胺醇类广谱抗菌药,主要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1—2022)中规定,氟苯尼考在家禽的蛋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μg/kg。
多西环素是一种四环素类药物,一般用于治疗衣原体、支原体感染。长期大量摄入多西环素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1—2022)中规定,多西环素在家禽的蛋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μg/kg。
氯丙嗪又名冬眠灵,属镇静剂类药物,在饲料中添加氯丙嗪会使动物嗜睡少动以达到催肥促生长的作用。长期食用检出氯丙嗪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氯丙嗪为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兽药。
4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分别为济南十八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东营万方广场店销售的海水虾,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费县费城镇雨欣综合商店销售的糖姜片(蜜饯),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滨州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博兴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山东恋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薯(地瓜)淀粉(分装)(生产日期/批号:2022/6/1,规格型号:300g/袋),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济南市钢城区一家亲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为新泰市余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面包干(榴莲味),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防腐剂和抗氧化剂,具有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二氧化硫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二氧化硫(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在蜜饯凉果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35g/kg,在鲜水产(仅限于海水虾蟹类及其制品)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1g/kg。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完全吸收,并能抑制人体内多种氧化酶,长期过量摄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淀粉中不允许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糕点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最大使用量为0.5g/kg。
防腐剂是常见的食品添加剂,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用于延缓或抑制由微生物引起的食品腐败变质。长期食用防腐剂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产生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2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分别为兰陵县同洁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兰陵县山妹清泉纯净水厂生产的山妹清泉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23/3/9,规格型号:18.9L/桶),电导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滨州市沾化区艳军骨里香熟食铺销售的蟹钳,挥发性盐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电导率是饮用纯净水的主要质量指标,水的导电能力的强弱程度,就称为电导率。电导率反映了水中离子的含量,是衡量饮用纯净水纯度的一项重要指标。《瓶装饮用纯净水》(GB 17323—1998)中规定,饮用纯净水中电导率[(25±1)℃]的最大限量值为10μS/cm。
2批次食品检出其他污染物问题,分别为日照市东港区晨厨早餐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德州市陵城区瑞国蔬菜水果超市销售的饮用天然泉水(生产日期/批号:2023/2/13,规格型号:550mL/瓶),亚硝酸盐(以N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即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稳定性好、成本低等优点,在消毒企业中广泛使用,但是如果餐(饮)具清洗消毒流程控制不当,会造成洗涤剂在餐(饮)具上的残留,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采用化学消毒法的餐(饮)具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应不得检出。
亚硝酸盐能一定程度上反映水体被污染的情况,若饮用亚硝酸盐严重超标的水,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包装饮用水(矿泉水除外)中亚硝酸盐(以NO2-计)最大限量值为0.005mg/L。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