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布今年首期食品抽检信息 油条、绿豆馅饼、鸭翅(香辣)等43批次检出不合格
2023-01-11 16:07:44 点击量:
2023年1月6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3年第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抽检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饼干、冷冻饮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等21大类食品769批次样品中,有43批次检出不合格。
不合格食品中,有21批次餐饮食品检出不合格,约占所有不合格样品的一半。其中,有6批次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福州五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小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10月25日)、台江区味之尚小吃店的白色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厦门市湖里区探喆餐饮店的杯子(消毒日期为2022年11月3日)、厦门市思明区光华苏餐饮店的盘子(消毒日期为2022年11月3日)、大田县山水大酒店有限公司的八宝饭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11月1日)、沙县李记酒楼的大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11月8日)。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灭菌不彻底,或存放过程中污染等。
还有,9批次餐饮具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福清市音西胡祥德餐饮店的圆盘(消毒日期为2022年10月25日);福清市音西胡祥德餐饮店的烧烤盘(消毒日期为2022年10月25日);福州市马尾区道回魏餐饮店的方盘(消毒日期为2022年10月27日);福州市马尾区道回魏餐饮店的大圆盘(消毒日期为2022年10月27日);台江区贝乐爷餐饮店的蓝色小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10月27日);三明市梅列区鑫发铜炉蛙锅餐饮店的饭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11月7日);新罗区万宝广场君牛庄餐厅的饭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11月10日);大田县山水大酒店有限公司的饭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11月1日);大田县山水大酒店有限公司的汤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11月1日)。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主要活性成分是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的化学物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得检出。消毒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原因,可能是用于清洗餐具的洗涤剂不符合标准;也可能是洗涤剂或消毒剂未彻底冲洗干净等。
此外,还有5批次餐饮具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福州市鼓楼区蚝门餐饮店的圆盘(自行消毒餐具)(消毒日期为2022年10月25日);福州市鼓楼区蚝门餐饮的碗(自行消毒餐具)(消毒日期为2022年10月25日);三明天元庐山酒店有限公司的饭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11月4日);新罗区万宝广场君牛庄餐厅的盘子(消毒日期为2022年11月10日);沙县李记酒楼的汤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11月8日)。还有1批次油条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为:武夷山市丰强小吃店的油条(加工日期为2022年11月17日)。
不合格食品中,有13批次为食用农产品,约占所有不合格样品的三成。其中,有2批次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泉州鲤城都鹏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母冬蟹(购进日期为2022年10月13日)检出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厦门市兴人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梧侣店销售的老姜(购进日期为2022年10月27日)检出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铅是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的甲壳类中限量为0.5mg/kg;新鲜蔬菜(芸薹类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薯类除外)中铅的最大限量值为0.1 mg/kg。
还有,4批次蔬菜检出农药残留超标,分别为:厦门市湖里区彬彬生活超市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22年10月14日)检出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厦门鲜来购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长豆(购进日期为2022年10月18日)检出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建宁县曾曙光蔬菜批发部销售的长豆(购进日期为2022年10月19日)检出倍硫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厦门渔纬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销售的菠菜(购进日期为2022年10月17日)检出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长豆中灭蝇胺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5mg/kg,倍硫磷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甲基异柳磷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mg/kg,水胺硫磷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毒死蜱在叶菜类蔬菜(芹菜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
还有,6批次样品检出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泉州吴家晓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泥鳅(购进日期为2022年11月24日);厦门鲜易达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泥鳅(活)(购进日期为2022年11月2日);松溪县月萍水产品摊销售的多宝鱼(购进日期为2022年10月12日);福建省鲤酒佳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梅肉(猪肉)(检疫日期为2022年11月25日);沙县爱来海鲜摊销售的泥鳅(购进日期为2022年10月17日);红光市场陈秀敏销售的泥鳅(购进日期为2022年11月2日)。
恩诺沙星属于喹诺酮类合成抗菌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的皮+肉、猪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均为100μg/kg。
另外,政和县圈味餐饮店销售的牛蛙(购进日期为2022年10月18日)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不合格食品中,有5批次食品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标称龙岩市新罗区佳惠食品厂2022年10月3日生产的绿豆馅饼,销售单位为龙岩市新罗区文杰食品店;标称福建省时鲜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10月2日生产的肉松料理面包(沙拉馅+肉松),销售单位为泰宁县荣兴超市;标称福建省漳州市好又来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11月14日生产的轻乳布丁蛋糕(咸肉松味);标称漳平市奇和缘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11月18日生产的鸭翅(香辣);标称福清天荣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9月1日生产的即食海蜇头,销售单位为宁德市华尔宁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规定,糕点中菌落总数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CFU/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规定,熟肉制品(除发酵肉制品外)一个样品中菌落总数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CFU/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GB 10136-2015)中规定,即食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中菌落总数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5×104CFU/g。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4批次不合格食品为:标称晋江珍爱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11月8日生产的蔓越莓雪花酥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漳州市大西洋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11月4日生产的特香包检出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平潭综合实验区万家酒业经营部销售的口感纯正(白酒)(购进日期为2022年3月21日)检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平潭综合实验区万家酒业经营部销售的入口香甜柔和(白酒)(购进日期为2022年3月21日)检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不合格产品,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开展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