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检出20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2022-11-25 17:37:09 点击量:
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22期通告,检出20批次不合格,涉及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和质量指标问题。
8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由宜春市袁州区城西姚来善蔬菜店销售的芹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南城县欢乐家购物中心上唐店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南昌澄湖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朝天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鹰潭市爱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野生茶,草甘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宜春市袁州区新田好又多超市销售的红泡椒,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九江市浔阳区诚诚水产批发行销售的大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鄱阳县乐桥水产店销售的黄丫头,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南昌县鲜滋购生鲜超市销售的长豆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蚜虫、斑潜蝇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芹菜中最大残留限量为0.04mg/kg,在朝天椒中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在豆角中最大残留限量为0.01mg/kg。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造成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泥鳅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
克百威又名呋喃丹,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常见的一种杀虫剂。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克百威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克百威在红泡椒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
草甘膦是非选择性内吸性除草剂,通过叶面吸收并快速在植物体内传导,使杂草枯竭死亡。少量的残留一般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草甘膦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草甘膦在茶叶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mg/kg。
孔雀石绿属于有毒的三苯甲烷类化学物,既是染料,也是杀灭真菌、细菌、寄生虫的药物。孔雀石绿在动物体内代谢为隐色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隐色孔雀石绿均对人体肝脏具有潜在致癌性。《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中规定,孔雀石绿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5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由宜春市火山泉山泉水厂生产销售的袁山泉天然含锶山泉,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金溪县天门岭养殖专业合作社生产销售的蜂蜜,嗜渗酵母计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莲花县山淼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庆庆餐饮店销售的,标称的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洁尔消毒餐具配送中心生产的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赣州市章贡区珠珠副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揭西县盛华园食品厂生产的泰式芒果,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 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中铜绿假单胞菌的检测结果均为不得检出。
嗜渗酵母菌是一类耐高渗透压的酵母菌的总称,可使蜂蜜发酵酸败。大量食用嗜渗酵母计数超标的蜂蜜,可能出现腹泻等不适症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14963—2011)中规定,蜂蜜中嗜渗酵母计数的最大限量值为200CFU/g。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如果食品中的大肠菌群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复用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
4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由萍乡市安源区亚龙湾大酒店销售的小虾菇,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宜春北湖购物有限公司销售的本地茄子,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吉水二店销售的茄子(辣椒茄),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萍乡市安源区三千海餐厅销售的皮皮虾,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肾脏和肝脏造成损害,还会影响免疫系统,甚至可能对儿童高级神经活动有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规定,镉(以Cd计)在皮皮虾中的限量值为0.5mg/kg,在茄子中的限量值为0.05mg/kg。
2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由瑞昌市百盒鲜生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西阁皂山天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米花生清香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深圳市龙岗区金源帝百货商行销售的,标称罗汉果蜂蜜枇杷膏,山梨酸及其钾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乙基麦芽酚是一种香味改良剂、增香剂,对食品中原有香味的调和、改善和增效具有显著效果,是允许使用的食品用合成香料。长期大量食用乙基麦芽酚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头痛、恶心、呕吐、呼吸困难,严重时会造成肝脏损伤、骨骼和关节提前脆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植物油脂中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为由江西强波油脂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野山茶油,过氧化值不符合。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并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