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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19-10-30 09:39:54 点击量:
近期,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组织抽检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饮料等6类10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106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糕点1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饮料3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豆制品5批次,方便食品9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1批次,水果制品3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邯郸市临漳县垚森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垚森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4CFU/250mL;0CFU/250mL;5CFU/250mL;1CFU/250mL;0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CFU/250mL。检验机构为邯郸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2.唐山市路北区政皓阳光北方购物日用品超市经营的绿豆糕,霉菌检出值为260CFU/g,标准值为150CFU/g。检验机构为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投诉举报热线“12315”进行举报。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