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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 第47号〕

2018-12-26 13:45:00  点击量: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抽检肉制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糖果制品食用农产品等6类食品155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42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苏果超市(安徽)有限公司合肥徽州大道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江苏宁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卤味鸭翅(酱卤肉制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湖南温尔登商贸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县星配店销售的标称湖南省武冈市美人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醉卤湘(武冈卤豆腐),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三、河北北国先天下广场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来自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蒸蒸鱼行的鲈鱼,经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发现,其中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河北北国先天下广场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检验结果异议,并申请复检;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受理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河北保龙仓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柏林店销售的标称河南省安阳天鑫种养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五谷蛋(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五、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九普家禽店销售的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六、河北省北国商城股份有限公司超市天河店销售的来自河北省石家庄久合商贸有限公司的鸡蛋,经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发现,其中氟苯尼考和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石家庄久合商贸有限公司提出检验结果异议,申请复检;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受理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七、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幸福路南客隆生活超市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八、江西省南昌青山湖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九、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茶生蔬菜摊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十、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大顺发超市八号店销售的长豆角(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十一、河北保龙仓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柏林店销售的芹菜,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相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河北、江苏、河南、湖南等省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河北、安徽、江西、湖南等省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安徽、江西等省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上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  \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市场监管总局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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