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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播报 吉林朝阳区聚宝粥店产品抽检不合格

2017-01-24 17:06:18  点击量:

   本网讯 据2017年01月23日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吉林省级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产品合格信息(第19期)公示,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餐饮食品、蔬菜制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5类食品330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8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标称朝阳区聚宝粥店自制的玉米饼,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660mg/kg,标准规定不超过100mg/kg。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经检测为不合格产品。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长春、吉林、四平、松原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告知四川省、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要求长春、吉林、四平、松原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QS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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