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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4批次为酱油不合格 大润发上榜

2016-11-25 17:27:50  点击量:

      11月24日,四川省食药监局公布25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4批次为酱油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包括氨基酸态氮及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其中大润发销售的閬飛老抽王中氨基酸态氮含量只有0.08g/100ml,仅仅够国家最低标准的1/5。

  根据公告显示,4批次不合格酱油为:武胜县沿口大润发购物中心销售的閬飛老抽王(酿造酱油)氨基酸态氮和苯甲酸及其钠盐不合格;隆昌县界市张家酱园厂直销门市部销售的酱油4号氨基酸态氮不合格;冕宁县康华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厨忆享”
香菇酱油(酿造酱油)    氨基酸态氮和苯甲酸及其钠盐不合格;南江县大瑭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玉泉生抽氨基酸态氮不合格。

  根据资料显示,氨基酸态氮是酱油中的重要组成成分,是酱油这个调味品鲜味的主要来源,是区分酿造酱油与勾兑酱油,展示酱油质量的重要指标 。氨基酸态氮指标不达标,主要是由于生产工艺不符合标准要求,产品配方缺陷或者是产品与已制定指标不匹配等原因造成的。依据酱油卫生标准GB 2717-2003,酱油中氨基酸态氮<0.40g/100ml,即表明酱油为不合格产品。

  而苯甲酸在食品中常作为防腐剂,在酸性条件下,对霉菌、酵母和细菌均有抑制作用,但对产酸菌作用较弱。由于苯甲酸对水的溶解度低,故实际多是加适量的碳酸钠或碳酸氢钠,用90℃以上热水溶解,使其转化成苯甲酸钠钠后才添加到食品中。《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酱油中苯甲酸及其钠盐的最大使用量为1.0g/kg。

  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者所在地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者所在地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涉及外省(市、自治区)的,四川省食药监局已按照有关规定,将不合格产品情况第一时间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了通报。

 
  文章来源:食品伙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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