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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学习】|酒坊生产经营虫草酒被罚
2025-03-20 17:11:51 点击量:
案件名称:嵊州市***酒坊生产销售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嵊市监处罚〔2025〕 ***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嵊州市****酒坊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王某某 执法部门: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5-03-03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本案例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促进技术交流,并不代表已认同其中的观点,如有不同看法,欢迎留言讨论或与我们联系。
文章内容引用来源于:浙江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