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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学习】|荞麦面营养素参考值(NRV)标示值与计算值不一致 经营者被罚
2025-03-05 14:12:46 点击量: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顺市监处罚〔2025〕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京某某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竺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78******** 法定代表人:杜某某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十一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经营的“某宝牌荞麦面”产品外包装营养成分表标注“能量1462KJ、营养素参考值14%,与通过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进行实际计算产生的能量1162.2KJ不一致,且经计算产品标注的能量1462KJ、营养素参考值(NRV)应为17%,与产品标示的14%不一致。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5050元;没收违法所得:204.94元。 罚款金额(万元):0.5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20494 处罚决定日期:2025-02-12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5-05-12 处罚机关: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2/18 本案例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促进技术交流,并不代表已认同其中的观点,如有不同看法,欢迎留言讨论或与我们联系。文章内容引用来源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