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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学习】市场监管局查处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食品案!“谢绝自带酒水”规定违法吗?
2024-10-15 18:33:47 点击量:
【典型案例】新都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食品案
案 件 情 况
2024年4月11日,该局接到成都12345投诉举报,反映该区一咖啡店侧门有“禁止外带食品”贴纸。该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在吧台旁边的门上张贴有白底标识,写有“禁止外带食品(温馨提示:请勿将酒水、饮料、食物外带!谢谢合作)”的字样。
经查,当事人办理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主要经营自制饮品、糕点及裱花蛋糕等食品。当事人于2024年3月1日在门上张贴“禁止外带食品(温馨提示:请勿将酒水、饮料、食物外带!谢谢合作)”的字样。
当事人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等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第四项“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和使用其提供的或者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消费者拒绝提供相应商品或者服务,或者提高收费标准”的规定。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该局执法人员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违法时间较短,及时整改,该局对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等食品的行为予以从轻处罚,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五条“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单处或者并处警告,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予以以下处罚:1、警告;2、罚款500元整。
特 别 提 醒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并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商品与服务。同时,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等公平交易条件,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餐厅“禁止外带食品”的规定,可能涉及不公平交易,存在迫使消费者购买餐厅提供的价格可能更高的酒水。下一步,该局将持续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突出违法行为,着力维护良好市场环境。
【“3·15”】典型案例(九)“谢绝自带酒水”规定违法
前言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本刊记者从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于2023年3月14日发布了【“3·15”】典型案例(九)“谢绝自带酒水”规定违法。为深入落实2023年度“提振消费信心”消费维权年主题精神,扎实有效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潜力,助力“市场主体年”,锦州市消费者协会向市市场局、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等成员单位征集消费领域维权案例,围绕诚信经营、通信服务、服装质量、七日无理由退货等向广大消费者公布十大典型案例,以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警示广大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
【案情简介】
【处理过程及结果】
【案例评析】
“本店禁止自带酒水”合理吗?
来源于微信公众号:和龙林区基层法院 2023年12月18日 17:25 吉林
“本店禁止自带酒水”
“本卡一经售出不接受任何理由退换”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卖方可以终止协议”
……
消费者常常碰到这样一些规定
这些看似“合理”的规定真的合理吗?
基本案情
法条链接
法官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