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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案说法】网售产品宣传无糖实则高糖 经营者被罚!
2023-03-08 19:05:30 点击量: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怀市监处罚〔2023〕93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01RM****
工商注册号:11011302886****
法定代表人:谢某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
违法事实:北京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多多平台销售的薏湿糕,产品描述广告用语为无糖,实际该产品包装中显示净含量为250克,营养成分表中每100g含58.4g碳水化合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中无或不含糖标准为碳水化合物≤ 0.5 g /100 g(固体)或100 mL(液体)的要求。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5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3-07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06-07
处罚机关: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