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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黄桃未经授权使用“绿色食品”商标字样并宣传可提高免疫力 商家被罚
2022-12-16 19:03:59 点击量:
违法行为类型: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主要违法事实:
2022年7月9日,当事人从江苏省宜兴市某印刷包装厂印制黄桃包装盒1580只,单价1.4元/只,共计2212元。当事人将印制有“绿色食品 ”证明商标字样及图标的包装盒用于黄桃包装,截至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当事人一共使用了该包装盒415只,剩余1165只未使用。当事人使用该包装进行销售的黄桃售价为60元/盒,团购价为50元/盒,由于当事人销售时未建立台账,所以无法确定当事人销售这415盒黄桃的具体违法所得。该包装盒侧面印制的文字内容“金唐湾黄桃果大、肉厚、色黄、味香、富含维生素C和多种微量元素,有降血糖、血脂、延缓衰老、提高免疫力等功效,堪称保健养生之上品佳果”为网络搜索所得,当事人不能提供相关依据。
行政处罚内容:
(一)1、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2、没收印制有绿色食品“ ”证明商标字样及图标的黄桃包装盒1165只;3、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二)罚款人民币陆仟陆佰叁拾陆元整(¥6636.00),上缴国库。
以上(一)、(二)两项罚款共计人民币壹万陆仟陆佰叁拾陆元整(¥16636.00)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