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513389315
当前位置: 首页 > 大案要案 >

详细内容

破大案端窝点除源头 广西集中治理制贩假劣私盐

2015-12-07 09:53:02  点击量:

    12月3日召开的全区进一步打击制贩假盐专项行动视频会议获悉,我区将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力量打击涉盐违法行为。

广西制贩假盐问题突出,11月5日,国家发改委牵头,组织工信部、公安部、卫计委、工商总局、质监总局、食药监总局等国家部委,就研究治理广西制贩假盐问题召开专门会议。11月6日,广西启动治理制贩假盐专项行动。全区多部门协同作战,尤其各盐务局调动全部力量深入市场一线排查。目前整治行动取得成效,共查处涉盐案件120起,查获各类违法盐品179.23吨,打掉私盐窝点3个,刑事拘留3人。

自治区工信委主任束华介绍,我区将对食盐生产、销售、使用的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市场逐一核查,斩断非法经营路径,摧毁制贩假劣私盐“黑工厂”“黑公司”“黑窝点”,移送一批涉嫌犯罪的涉盐违法案件,曝光一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和个人。

食盐生产环节,重点对北海、钦州、防城港产盐市的盐场进行整治,取缔不符合生产要求的原盐生产承包工区,打击盐场承包人走私贩私行为,从源头上遏制私盐贩销。

食盐销售环节,集中力量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的食盐销售环节开展一次拉网式的集中检查。特别是对城乡综合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假冒伪劣食盐案件多发地区、食盐销量下降地区、邻省(区)边界地区,加强突击巡查。

食盐使用环节,集中对中小学校食堂进行检查,抽查率不低于70%,沿海3市中小学校抽查率要达到100%;集中对宾馆饭店、旅游景点、饮食摊点等用盐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抽查面覆盖全部三星以上宾馆;集中开展机关、建筑工地等内部集中用餐场所用盐安全检查。

版权所有:中华食品质量网   中华食品质量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9253879    举报信箱:1579274032@qq.com     
本网站特聘北京市泰明律师事务所孔祥印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联系电话:13391606043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备案文号: 冀新网备132006002号   工业与信息化部批准文号冀ICP备11016644号-2   技术支持:【蓝点网络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河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网